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NT$513,290,82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約0.8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58,100,000元及董監酬勞金額17,400,000元。(2)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或因員工認股權之行使,而須註銷股份或發行新股,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時,擬授權董事長依本次股東會決議之普通股擬分配盈餘額,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調整分配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