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201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3)九十九年股東常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情形報告。說明:(一)本公司前經9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決議於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 股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發行,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整。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並經99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為每股新臺幣 62.2 元。(二)為更審慎配合新修訂之私募相關法規,暨考量本公司之資金需求規劃,擬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未來如仍有私募之需求,將另由董事會提案並提報股東會通過。(4)其他報告事項。2.承認事項(1)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九十九年盈餘分配案。(3)修訂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4)修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3.討論事項(1)盈餘轉發行新股案(2)辦理申請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及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制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87.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之修訂,爰訂一百年三月十四日至一百年三月二十四日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如經受理股東提案後,將另擇期召開董事會,並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審議是否列為議案。受理提案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