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8年度虧損撥補案 2010/07/28 1.事實發生日:99/07/272.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稅後損失21,216,642元,經99年7月27日董事會討論,並同意以法定盈餘公積與資本公積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度第二次股東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