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 :99/07/272.發生緣由:台中市環境保護局於99/05/22派員稽查本公司中科廠房新建工程工地,以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治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發文本公司陳述意見在案。本公司於99/06/07完成意見陳述,台中市環境保護局以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裁處罰鍰新台幣100,000元整。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責成營造承包商於限期內依規定改善完成。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請營造承包商確實遵守污染防治相關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