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芳國際民國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主旨: 本公司民國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99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紅利新台幣(以下同)19,621,200元及員工紅利1,785,035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106,540股(含員工紅利144,42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545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尚芳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CB01010機器設備製造業。C501040組合木材製造業。C501060木質容器製造業。C501990其他木製品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JE01010租賃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 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兩百萬股保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為236,400,000元,分為23,6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樹林市忠義街2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監察人二至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依法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中華民國81年5月4日,第9次修訂於中華民國99年4月9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57,465,400元整,分為25,746,540股,每股金額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一)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份為1,962,120股,按配股基準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83股,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國內或海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辦理私募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登記,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二)員工紅利發行新股144,420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計4元以現金發放。員工股票紅利分配辦法授權總經理決定之。(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用途:本次盈餘增資係為為配合營運規模擴大及調整財務結構。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外,本公司於99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4,964,400元,依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0.21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日期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99年08月01日為普通股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07月28日起至99年08月0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99年07月27日下午16: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辦理過戶手續。伍、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集保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集保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陸、1.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年8月31日,本公司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柒、茲將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後。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