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之配息率及配股率
1.事實發生日:99/06/222.發生緣由:(1)因本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普通股,於99/05/28增加新股7,000,000股,此將影響日後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可參與分配股利之股數(由原來45,495,006股增加至52,495,006股),以致原股份之配息率及配股率發生變動需修正,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修正調整之。(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分派股東之現金紅利為22,747,503元,股東股票紅利為13,648,500元。配息率及配股率由原來每股分派現金紅利0.5元、股票紅利0.3元,經調整修正為每股分派現金紅利0.433327元、股票紅利0.259996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