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國欣技術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聯嘉光電暨其轉投資事業之兼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其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鼎鈞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黃昉鈺、黃雅萱董事迴避表決外,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國欣技術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同富裕工業園15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LED封裝及應用產品製造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