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99年5月4日工商時報報導及99年5月3日中央社報導之澄清說明 2010/05/04 1.傳播媒體名稱:99年5月4日工商時報B3版/99年5月3日中央社新聞2.報導日期:99/05/043.報導內容:瑞鼎首季EPS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係媒體自行推估報導,非本公司依法公開之資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董事會決議配發股利 下一則: (補充說明)針對99年5月4日工商時報報導及 99年5月3日中央社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