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9/04/302.公司名稱: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催繳股款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55,000千股乙案,原訂股款繳納期間,業已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截止,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納股款;爰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三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二日定為催告繳款期間,尚有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科學園區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股權利。二、特此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