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三重市興德路129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送達。(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9/04/16~99/04/27。(3)受理股東提案場所:台北縣三重市興德路129號3樓。(4)詳細公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查詢/[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相關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