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庫藏股減資事宜
1.事實發生日:99/03/3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4年11月10日及96年2月13日董事會通過依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一規定,公司得於不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範圍內,收買其股份,迄今已逾三年未轉讓,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2)減資金額:429,052,680元(3)消除股份:42,905,268股(4)減資比率:4.84%(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8,428,553,580元(6)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9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