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星期四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新永安有線電視
|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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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永安有線電視 | 2025/11/2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930,600,000元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84999365 | 李銘洲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1.股東會決議日:98/12/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振隆、林瑞成、賴冠伶、吳芳模、陳碧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12/31~101/12/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由該法人股東直接指派本公司董事,指派後新董事之任期為三年,期間為98/12/31~10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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