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長、董事及財務長等三人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本公司董事長、董事及財務長等三人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之公告說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當事人:王作京董事長、鄭天薌董事及張明義財務長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關文書案號:97年度偵字第22639號2.事實發生日:98/12/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王作京董事長、鄭天薌董事及張明義財務長經檢察官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五七條之一規定起訴4.處理過程:該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待司法調查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事件為95年間買賣台灣港建股票所涉及之法律訴訟問題。因起訴書所指內容與事實多有不合,故當事人將積極提出事證並委任律師向法院說明,盡速釐清相關疑義。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