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8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缺失之改善計畫
1.事實發生日:98/11/052.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0月22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57018號指示辦理。3.因應措施:一、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陳送最近期董事會進行決議,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二、本公司之子公司湯瑪士公司及金豐通商資金貸與本公司款項,擬計畫於99年4月30日前,分期償還截至98年6月30日止尚欠餘額,另擬辦理子公司盈餘分配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