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重整第一次關係人會議期日及場所 2009/09/15 1.事實發生日:98/09/152.發生緣由: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國(下同)98年9月8日97年度整字第5、6號裁定,本公司重整事件第一次關係人會議期日為:98年10月2日上午9時。處所為台北市基河路250號新光人壽教育會館B1-101室。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完成申報重整債權事宜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重整第一次關係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