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授信債權標售案 2009/08/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8/08/192.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字第09730005560號令修正令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標售債權本金3仟3佰90萬元 上一則: 大中票券發放九十八年現金股利公告 下一則: 大中票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