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98/06/232.發生緣由:九十八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九十七年初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25,573,552元,九十七年度稅後純益75,499,920元,合計可供分配盈餘為101,073,472元,分配如下:(1)依法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7,549,992元。(2)每股分派紅利2.0元,其中現金紅利1.5元,股票紅利0.5元,分派股東之現金紅利為64,671,839元,股東股票紅利為21,557,280元。(3)分配員工紅利7,200,000元,其中3,600,000元以現金配發,另3,600,000元以股票配發,其股數以股東會召開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為計算基礎計算之,計有224,719股。(4)董、監事酬勞948,000元,全數以現金配發。經上述分配後,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尚餘7,294,361元;而本公司股本將由431,145,590元,增至454,950,060元。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四、通過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五、通過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六、通過訂定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辦法。七、通過訂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八、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九、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十、通過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發行普通股案。十一、改選董事、監察人。十二、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第四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