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98/06/0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李益仁、林寬照、林建聰董事代表人:呂谷清、曾建中、陳世坤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所選任之董事及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均解除其競業禁止。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98年度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