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98/06/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慶恩董事、吳鎮仲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李慶恩董事:全進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李慶恩董事:全進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上海市肇嘉濱路777號青松城906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國際貿易、零售業、產品售後服務業、顧問服務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資訊服務業、資訊系統整合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