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好樂迪公司結合乙案,經公平會決議禁止 2009/04/20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8/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來函,對於本公司擬與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經該會98年4月15日第910次委員會議決議予以禁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下一則: 錢櫃企業更新公告召開九十八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