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2009/04/16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21,631,408元,預計每股配發新台幣0.6元。(2)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18,026,170元,預計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預計配發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7,254,435元。(2)預計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450,887元。(3)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預計於九十八年六月二日召開九十八年度股東常會提請承認。 上一則: 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98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