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銀行團聯貸案 2009/01/13 1.事實發生日:98/01/132.公司名稱: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取得購建(置)廠房、機器設備及其附屬設施所需資金,與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於董事會中決議通過向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不逾新台幣40億元整之融資額度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之禁止案 下一則: 發布本公司98年1月份業績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