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190號村卻國際溫泉酒店3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報告 (4)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與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辦理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2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110年4月23日,停止股票過 戶期間自110年4月24日至110年6月22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 續者,請於110年4月23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本公司擬訂於110年4月12日起至110年4月21日17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37號4樓 電話: 02-26571830。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