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通過97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延長繳款期間 2008/09/02 1.事實發生日:97/09/012.發生緣由:因產業市場環境變化影響,所洽之特定人未能於8月26日前完成繳款3.因應措施: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股款繳納期限至97年11月26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已繳款之股東若有造成損失,本公司願負補償之責 上一則: 97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九十七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