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對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5/302.公司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已於九十七年五月六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乙案。貴 債權人對本公司減少資本乙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請 查照。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減資前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減資前發行股份為139,429,649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1,394,296,490元。二、減資金額及銷除股份:減少資本889,755,340元,銷除股份88,975,534股。三、減資後發行股份,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總額:減資後實際發行股份為50,454,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504,541,150元。四、減資資金用途: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五、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63.8%,按原發行股份每仟股減少638股。六、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後,按該減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63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之期限及相關規定,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七、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前)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特此奉達。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