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4.60元,包括每股配發現金4.10元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4.60元,包括每股配發現金4.10元及股票0.50元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4/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2.1 本公司擬按除權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股無償配發股利4.60元,包含:2.11 現金股利4.10元。2.12 股票股利0.50元(盈餘無償配發0.20元,資本公積無償配發0.30元)。2.2 本公司如嗣後因現金增資、執行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及員工依認股權證之認股辦法執行認股權利,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股及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2.3 本案有關發行條件、計劃項目暨其他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員工現金紅利及員工股票紅利金額:配發董監事酬勞12,800,000元、員工現金紅利14,000,000元、員工股票紅利28,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