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買辦公室契約
1.事實發生日:96/11/062.契約相對人:李麗生 先生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1/0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簽訂購買辦公室契約﹝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三段50巷1號3樓;總面積195.81坪;總金額新台幣40,728,48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將造成財務報表之現金減少和固定資產增加。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業務發展需求,購置鄰近辦公室,以改善營運空間不足。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