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計列本公司興達電廠鹽灘地資產減損損失12.69億元。 2007/06/23 1.事實發生日:96/06/222.發生緣由:興達電廠鹽灘地土地公告現值調降。3.因應措施:認列資產減損損失1,269,344,000元,並列為業主權益減項,不影響當年度損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6年股東臨時會公告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