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
1.股東會決議日:96/05/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蘇宏義(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寶水、黃金山)、陳憲弘、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連火)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05/31~99/05/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6/05/31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