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實業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事宜 2005/07/19 1.事實發生日:94/07/19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94/07/19與彰化銀行等計7家銀行完成新台幣7.5億完聯貸合約的簽訂.(2)本次聯貸主要為改善財務結構,降低利率.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基準日案 下一則: 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