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實業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案 2005/06/20 1.事實發生日:94/06/16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既有債務、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期營運資金,董事會通過新台幣7.5億元之五年期聯貸案,並授權董事長辦理簽約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召開倉佑實業九十四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公告倉佑實業董事會決議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基準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