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子公司部份業務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及競業禁止規定對門得揚業務
1.事實發生日:94/06/072.發生緣由:子公司部份業務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及競業禁止規定。3.因應措施:重整業務團隊,對違反情節重大之相關人員予以免職,並追究民刑責任,以維股東權益。4.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為本公司獨家代理銷售公司,子公司部份業務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及公司競業禁止之規定,損害公司利益,為保障其他員工及所有股東權利,本公司將對違反情節重大之相關人員予以免職,並追究民刑責任,絕不寬貸。子公司部份業務人員違反職業道德及競業禁止之行為,將使本公司短期營收下滑,惟本公司積極重整業務團隊、擴展行銷通路,應可提升服務品質及銷售業績,並可降低佣金支出費用,有助獲利之提升,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實屬正面。另外,本公司財務結構尚稱健全,且大股東資金挹注無虞,故對財務之影響應屬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