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醫生物生技新藥授權予國際知名製藥公司進行生產、臨床開發與
本公司生技新藥授權予國際知名製藥公司進行生產、臨床開發與銷售之合約。 1.事實發生日:94/05/232.契約相對人:全球前二十大製藥公司之一。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4/05/2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將本公司自行研發之抗體藥物授權予合約相對人,進行新藥上市前之各期臨床試驗程序與新藥核准上市後之市場行銷。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協定(任何有關本合約訊息之揭露均須取得合約相對人之同意)、專屬授權。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透過此次授權案,除可於短期內創造營收【請參閱9.其他應敘明事項】彌補創業期間之虧損外,並可加速本公司研發的產品成功上市。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創造營收,進一步確保公司永續經營之基礎,並為全體股東創造更好的獲益,且本公司之研發水準藉由本授權案獲得證實,有效提昇台醫生技之國際知名度與價值。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授權簽約後即可收取簽約金(up-frontpayment)並依產品開發進展依續收取階段性里程金(milestonepayment),最後若藥物被核准上市銷售時,再依每年全球淨銷售額收取一定比例之銷售權利金(royalty)直到專利權期限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