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經第二屆第十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 60,000,0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 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新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2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金管證一字第○九四○一一三九二四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台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分為壹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伍億肆仟伍佰萬元整,分為伍仟肆佰伍拾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6號2樓。(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之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之章程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五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新台幣60,000,000元,發行記名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價格為每股52元。2、依照公司法第二六七條之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計 9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5,1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可認購 93.5779 股,原有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其放棄認購或有認購不足者,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後為新台幣陸億零伍佰萬元整,分為陸仟零伍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94年5月11日至94年6月13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現金認股款繳書(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奉,如有遷徙變更者,請在停止過戶日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逕向代收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自動放棄認股權益,於繳款期限內,如未收到認股繳款書之股東,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補發。(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交通銀行信託部。(十二)現金增資代收股款繳款銀行:土地銀行西湖分行暨其全省各地分行。(十三)本次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刊印之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三、茲訂於九十四年五月十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九十四年五月六日至九十四年五月十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請務必於九十四年五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九十四年五月五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四、茲將本公司九十一、九十二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陳清祥及張敬人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九十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李東峰及陳清祥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公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