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門得揚重編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
1.事實發生日:94/04/28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4年3月11日(九四)基秘字第○七七號函,因本公司產品具有使用期限且使用期間仍須由本公司控管,就經濟實質而言,係屬勞務之提供,故本公司產品銷售收入之認列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準則」第31段之規定處理。3.因應措施:重編九十一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九十一年度稅後淨損增加1,690,903元,九十二年度稅後淨利減少49,892,301元,合計虧損增加51,583,204元。(2)上列重編之財務報表業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及郭宗銘會計師查核簽證,並經本公司94年4月28日董事會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