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生電力董事會決議93年度現金股利發放基準日相關事項 2005/05/03 來源:資訊觀測站 一、本公司93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4年5月3日9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案。二、93年度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2.87元,並經九十四年五月三日第六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發放基準日為94年5月16日。(一)現金股利發放基準日:94年5月16日。(二)股票最後過戶日:94年5月11日。(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4年5月12日至94年5月16日。(四)預計現金股利發放時間:94年5月27日。 上一則: 長生電力總經理變動申報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