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7-6號(寬和宴展館桔梗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報告書3.修訂「董事會議事辦法」4.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管理辦法」5.修訂「道德行為準則」二、承認事項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一○九年度盈餘分配表承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選舉第七屆董事案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1條、192-1條及216-1條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2日至110年4月1日17:00前(郵寄以送達者為限),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及『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為基龍米克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1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