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 本公司於本(93)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自9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息紅利593,070,000元全數轉為資本,員工紅利提撥12,600,000元轉為資本,合計增資計605,670,000元,按票面金額每股十元,發行記名式普通新股60,567,000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九月七日金管證二字第0930138924號函核准在案。二、 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此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1、公司名稱: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 (1)在集中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2)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3)有價證券之承銷、分銷、包銷、代銷 (4)在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5)在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6)公開發行公司之股務代理 (7)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息紅利受託發放 (8)代辦股票公開發行及上市手續 (9)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 (10)受託買賣海外價證券(複委託)(11)H401011期貨商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3.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六號二至五樓。4.公告方法: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5.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任期三年;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均得連選連任。6.原有股份總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七十億元,分為七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已發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五十九億三仟零七十萬元,分為五億九千三佰零七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分次發行。7.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自92年度可分配盈餘撥新台幣605,670,000元(含股東股息紅利593,070,000元及員工紅利12,600,000元)轉為資本,發行記名式普通新股60,5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股份每仟股盈餘轉增資配發一百股;每股東增資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處理,一律改發現金,改發現金之畸零股份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另員工紅利轉增資部份,則依本公司員工紅利配股辦法分配之。(2)新股得享受九十三年度之股利及其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8.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完成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七十億元,分為七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十五億三仟六佰三十七萬元,分為六億五仟三佰六十三萬七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9.營業計劃概要:本次增資之資金係為因應市場劇烈競爭、厚實公司資本及加強員工向心力,故九十三年股利分配決採全數配發股票股利增資方式,辦理盈餘轉增資。10.股票簽證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11.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定本93年10月11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自本93年10月7日至11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本93年10月7�忖�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外埠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六號三樓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權利(電話:二三六一八六0八(代表號))。四、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會計師事務所王小蕙、李訓鋒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000218_2004100101_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