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電線電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公告
一、本公司於9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7元,共計新台幣15,740,900元整。二、茲訂定民國93年9月30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3年 9月26日至93年9月30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9月24日下午 4點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戳93年9月25日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以憑分派現金股利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225號4樓電話02-2717-5566)三、現金股利採支票方式發放:(股利發放日為民國93年10月14日)於93年10月13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