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電線電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一年度現金股利除息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九二)呂強財字第8168號一、本公司業經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股利案,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六元。二、茲訂定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為除息基準日,並自九十二年十月九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自九十二年九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二)二七一七五五六六)辦理過戶手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