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新台幣一○、六一七、三九○元(含員工紅利新台幣一、七○六、九七○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一、○六一、七三九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金管證一字第○九三○一三六四四九號函核准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五、九四○、二八○元,每股配發零點二元。貳、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德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三八○、○○○、○○○元,分為三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為記名式普通股,已發行股份數額二九、七○一、三九九股,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二九七、○一三、九九○元整。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五十巷二十一號五樓。四、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民國七十年六月二十七日訂立,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九次修訂。五、分派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其發行條件及權利義務如後:(一)盈餘轉增資新台幣八、九一○、四二○元,發行新股八九一、○四二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三○股。(二)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份,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三)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一、七○六、九七○元,發行新股一七○、六九七股,無償配發予本公司員工。(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五)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有股數,每股配發零點二元。六、增資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七、六三一、三八○元,分為三○、七六三、一三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增資預計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八、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九、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通知。十、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為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屆時將以郵寄支票或匯入貴股東指定帳戶方式發放。參、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於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為配股(息)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十五號三樓,電話(02)3343-330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辦理集中過戶手續者,本公司將依集保交付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