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度分配現金股利公告
壹、 本公司業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6元整。貳、 依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六日董事會議決議,茲訂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參、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至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裡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 辦理過戶手續。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