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大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二年現金股利公告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二元,並訂定九十三年七月九日為配息基準日,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發放。二、遵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九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日下午五時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