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七五、八四七、五九O元,每股配發新台幣一.二元,並以盈餘新台幣四四、二四四、四二O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四、四二四、四四二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乙案,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台財證一字第O九三O一二八O三一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國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汽車之買賣。 2.汽車之維護修理。 3.維護修理用汽車零組件之買賣。 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三二、O六三、二五O元,分為六三、二O六、三二五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二號。(五)公告方式:依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公告申報。(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於七十七年二月九日訂立,於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七次修訂。(八)本次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股利新台幣七五、八四七、五九O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分派現金新台幣一、二OO元。2.盈餘轉增資新台幣四四、二四四、四二O元,發行新股四、四二四、四四二股,每股面額一O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七O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依法改發現金,畸零股份由本公司職工褔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新台幣六七六、三O七、六七O元,分為六七、六三O、七六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本次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茲訂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五時以前親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過戶手續。四、茲將本公司九十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薛明玲、黃國師會計師及九十一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薛明玲、林東翹會計師及九十二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林東翹、黎昌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相關報表: 2225_2004062901_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