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新美光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新)字第九三-○○九號證券代號:1330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九十三年六月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一、五元(每仟股配發一五○○元),茲訂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為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6月19日起至93年6月23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五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請於6月1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三、本次現金股利預定九十三年七月二日(星期五)開始發放。四、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