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2004/06/14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四元,經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三年七月六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發放。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日至七月六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一日下午五時(最後過戶日)前駕臨板橋市信義路一六三巷五號九樓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三、特此公告。 上一則: 海山有線變更董事長為鄭文泉 下一則: 公告海山有線94年12月28日本公司94年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