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腦 公告本股務作業事務自93年4月27日起委託復華
序號 1 發言日期 93/04/26 發言時間 17:54:56 發言人 韓宸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9132323 主旨 符合條款 第二十八條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93/04/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3/04/262.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前與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股務代理契約雙方協議終止,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改由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辦股務代理業務事宜。(2)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十五號三樓,電話(02)334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