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豐機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重大投資案
1.事實發生日:92/11/282.契約相對人:台中港務局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1/0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為因應本公司現有沖床產品大型化之發展,並為未來多角化經營奠定發展基礎,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台中港務局租賃台中港工業專區(Ⅲ)土地計18.55公頃,並投資興建「金豐台中港重工廠」。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提升本公司營業額及獲利能力,並為將來多角化經營奠定基礎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市場產品大型化趨勢,紓解大型機廠地不足問題。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