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有關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19,061,360元(含員工紅利1,319,42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906,1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通知申報生效,及現金股利新台幣35,483,864元,每股配發1元。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 公司名稱:光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 所營事業:1.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之製造及進出口。2.電子零件、組件之製造及進出口。3.電視機、錄影機、收錄音機及冷氣機、電冰箱、微波爐等電器用品及其零組件之進出口(舊貨除外)。4.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產品經銷、投標、報價(期貨除外)。5.電子產品之包裝材料買賣及進出口業務。6.電腦軟體設計、開發、買賣及進出口業務。7.企業電腦化之諮詢、顧問業務。(三) 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354,838,640元,分為35,483,864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四)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一七四號五樓(五) 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 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 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八)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後: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9,061,360元,發行1,906,1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由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由員工紅利中提撥1,319,42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普通股131,942股,依員工分紅入股實施辦法,分配予員工。3.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九)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37,3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合計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373,900,000元整。(十) 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 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三、本公司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八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至九十二年九月八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2326-28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率,每股配發1元(每仟股配發1,000元)茲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八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捨去)。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