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92年股東常會公告
原內容:四、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更正為:四、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